“防掉落设备太影响工人装卸作业的功率,我才让老王拆掉的,没想到会出人命。”为了更好的进步出产功率,镇江扬中一工厂厂长指派别人私拆防脱设备,没想到出产中导致工人不幸重伤逝世。近来,扬中市检察院以严重职责事故罪对冷某依法提起公诉。
男人冷某在扬中运营一个企业,公司出产行吊。为了操作快捷,冷某便指派职工老王(已判刑)将行车的固定防脱钩设备卸掉。在此前,监管部门例行安全查看时就责令冷某整改加装防脱钩设备,冷某不以为然,并未按要求做合规整改。
2019年11月,操作工老王在操作行车上升过程中,未严格遵守行车安全操作规程,在吊装区下方有人的情况下提高未设置防掉落设备的行车。行车上的挂具与消防管道产生刮擦,导致挂具掉落砸中行吊下作业的工人,致男人不幸重伤逝世。
承办检察官以为,冷某在出产作业中违背有关安全出产的规则,因此产生致人逝世的难以处理的结果,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则。案发后,冷某自动到案并照实供述自己的违法事实,系自首。本案违法事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应当以严重职责事故罪别离追究其刑事职责。
经审理,鉴于冷某自首、认罪认罚,补偿被害人家族并取得体谅,法院判处冷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本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全省第29个“安全出产月”,检察官提示,安全无小事,职责大于天,谨记安全原则标准,安全出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