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上的水准,保障县属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同时落实好“稳就业”工作要求,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结合我县县属国有企业岗位实际的需求,现就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财务会计专员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招聘领导小组的监督和指导下,择优聘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有非常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
2.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1日至2007年3月20日期间出生)。
3.户籍条件:应聘人员须为定边县户籍(生源)或与定边籍结婚人员,落户及登记结婚时间要求2025年3月21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
4.学历和专业条件:应聘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全科医师”“振兴计划”等)服务期未满的;
本次招聘县属国有企业财务会计专员将采取报名、资格审核检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来进行,报名时须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籍、学历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寸彩色照片3张。本次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另:非定边籍人员与定边籍人员结婚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来进行。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报考人员不足,可降低为1:2,仍未达到此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满分150分,全部为客观题,主要测试考生对该岗位要求的相关财务等基础知识的掌握。
(1)面试考生按照笔试考生成绩由高到低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方式来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成绩当场宣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由电脑软件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经查失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所招聘人员上岗前由财政局统一进行有关的培训。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予上岗,并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县属国有企业财务会计专员纳入国有企业管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三年为一个聘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国有企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聘用人员的管理和考核按照国有企业同类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办法进行。试用期满后经国资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原则上工作满三年后在国有企业之间轮岗交流,薪酬待遇按照县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核检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检查,既有报名时的报名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3.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